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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浮世繪】新加坡之行﹙一﹚銷售稅 vs 旅遊業

大暑過後選擇去新加坡逛逛,順道探訪在當地居住的幾位朋友。甫抵樟宜機場才突然記起新加坡政府是徵收GST ( Goods and Services Tax ) 的,中文名稱是「商品及服務稅」。

是次去新加坡較上次相距不足四年,當地貨幣又高漲了,平均約每六元港幣只能兌換一元坡幣。此外,當地物價普遍較香港昂費,平民日常消費也不廉宜,以近年時興的平民快速剪髮服務為例,香港一般收費60元,當地要12元坡幣,即約72港元。

見招拆招

上述因素加上稅率頗高的7%的GST,一次消費行為絕對昂費,而且很多餐飲消費場所會一併徵收10%附加費 ( Sub-charge ),部分高級酒店的餐廳徵收的附加費更高達15%。左計右計,筆者在金融區一座購物商場裡一間很普通的餐廳吃了一客簡單午餐,連「加一」和GST在內共要付9.4元坡幣,或約56元港幣,較香港一般連鎖快餐店的午餐貴三成有多!

雖然如此,新加坡政府並非針對所有產品和服務徵收GST,而是有選擇性的,生活必需品一般都不會有這種增值稅項,例如街市的鮮肉和蔬果等。部分較大眾化的購物商場裡的餐廳和Food court亦不會有GST。就算有些徵收GST,商場和食肆老闆都會用折扣來抵銷該部分的開支。午飯時分,筆者在金融區和政府辦公大樓區見到很多白領會步行至不徵收GST的地方吃飯,有些職場新鮮人更懂得搵食,找到一些廉價食肆,三至四元坡幣就有交易。

徵稅的背後

曾幾何時,香港社會各界就應否開徵GST進行無數場的激烈辯論,結果都是不了了之。贊成者大多認為可擴闊稅基,稅收來源更穩固;反對者則恐懼會拖垮酒店及旅遊業、餐飲業,以及零售業,更致命的是會令香港「購物天堂」美譽毀於一旦!

特區政府當年不開徵GST的決定是對是錯實屬見仁見智,及至2003「沙士」過後推出「自由行」政策來刺激經濟,更加有意見認為幸好沒開徵GST。然而,隨之而起的問題亦多,包括店舖租金爆漲與「水貨客」擾民而衍生中港矛盾等。

筆者忽發奇想,如果香港當初開徵GST,這些問題是否就不會產生?至少,筆者是次在新加坡旅遊區沒見到「水貨客」;至於遊客,在當地於有參加政府相關計劃的店舖和食肆內消費,以一張單計算,只要超過100元坡幣,便可在機場離境前退稅 ( Refund )。

圖:Shutterstock


以上文章刊於《招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