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eer Advice Tips to be more productive

「限廁紙令」未算最離譜,最過份係……

打工仔拋個身出來做,一返到公司,身心都係公司嘅。不過,公司嘅嘢,卻不屬於你嘅。

紙、筆、簿、廁紙、水,這些看以不甚值錢的東西,在「物資部」( 我知我知,好些公司不設這種瑣屑部門,有時由某位低權重的秘書大人把攬分配物資大權 ) 大哥大姐眼中,好比國家一級戰略物資,你唔經過重重審批,別妄想分一支筆。

係,我明,大公司人多,少數怕長計,個個大帝亂咁浪費,條數確係好襟計。不過,世事可唔可以平衡些,不要當同事係賊呢?

最經典的江湖傳聞應該係「限廁紙令」,據說某公司規定員工每人每天限用三格廁紙,違者自負。這單料我唔太理解,究竟負責人點樣得知同事用多了廁紙,莫非在廁所安裝閉路電視咁變態?

幸好小弟公司冇咁變態,頂多係申請一支筆要半個月、枱頭電腦壞了要等成個月,期間閣下自理,大家已習慣帶埋私伙打工……咁啫。比起人地真係濕濕碎小兒科。

最過份的一單小弟係聽返來的,不過唔係一般道聽途說,因為係事主 ( 苦主?) 親口同我講嘅。

話說她的前僱主,係一間年年賺大錢,卻堅守資源緊縮政策的教育機構。即係,和小弟公司一樣,申請一支筆要搞兩三個星期那種。在這種環境下,好多人都選擇用自己的文具,連Claim數都費事,當豪比佢。

這位小姐都一樣。但勢估唔到,有一年她不獲續約,即係被炒了。Last day公司搵人Mon實執嘢,當正佢係賊,呢啲不在話下。最離譜係,當校方發現她拿走自己的私伙筆,竟指控佢拎走公司物資!

老細理由係:「支筆係呢度用過,就係屬於呢度嘅。」( 真實對白 )。嘩!咁嘅邏輯,上到勞工處或法庭邊有人信?但是你會唔會為了一支筆和公司對簿公堂呢?相信大家會和那小姐一樣:「送比你啦,乞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