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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體大世界】立法規管Facebook與領展

近日社會上其中一個最熱門話題,相信非葉劉提出規管領展的私人條例草案莫屬。雖然有人批評她在做政治騷,為年底的區議會選舉鋪路,但當我去到天馬苑商場,發現商場自領展出售予新業主後丟空多年,阿婆想買棵菜都要搭車落樂富,便同意今時今日的領展不能再冇王管。故此我十分支持她的建議,要求政府規管這些本應屬於社區的資產,不被財團用作壓榨黎民百姓的工具。

在云云眾多的政黨當中,只有代表商家的自由黨表示反對。其觀點是為了保護香港的自由市場,政府不應干預市場運作。當然我是不同意的,試想想假若政府完全沒有任何管制,我們搭巴士要幾多錢?電費又要比幾多?

我相信大家都會同意,自由並不等同於放任不管。即使放諸於網絡世界,這道理同樣適用。眾所周知,近年美國及歐洲多國開始研究規管Facebook的法案。雖然一直以來,Facebook 的創辦人朱伯格以「Bring the world closer together」及「Strengthen the social fabric」,但相信大家都知道,實際運作起來卻全然不是那一回事。

以英國為例,近日英國國會旗下的數位、文化、媒體與運動委員會發表了一篇長達百頁的報告,詳細羅列出過去18個月的調查結果,並指出Facebook不單侵犯用戶隱私,還透過間諜軟件監控用戶使用智能手機的行為。若發現用戶使用其他App的時間比Facebook長,便會立即應對,例如向該公司提出收購或推出類似的服務與對方直接競爭,務求摧毀這些新興勢力。

其中一個例子是Facebook於2013年提出收購Snapchat,當Snapchat拒絕後,Facebook便立即推出與Snapchat相若的限時動態功能。當然,早前Facebook遭俄羅斯黑客利用,影響美國總統選舉結果,也記載於報告上。

故此,委員會向英國國會建議,立法規管Facebook的商業行為,包括成立一個獨立的立法者來監控科技公司,以阻止在網絡上散佈非法及有害的內容。另外,亦要求英國競爭及市場管理局調查Facebook是否真的介入反壟斷事件。委員會更表示:「即使朱伯格認為他不需要向英國國會負責,但他也要為全世界數十億用戶負責。」用詞可見是非常強硬。

再看看今天的領展,大家是否能嗅到像Facebook那種賺錢至上,置社會責任於不顧的味道?但兩者分別是:Facebook既為私人公司,為股東賺取最大利益實在無可厚非,但領展卻有所不同。回望領展於03年上市時,房委會的原意是為了對旗下商場引入商業運作模式,提高競爭力,出發點始終是為了市民。然而當時正正因為沒有事先做好規管的工作,當經歷一次又一次的錯誤,包括放寛《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後,終令領展變成唯利是圖的地產發展商,把成立當初應負的社會責任置之不顧。既是如此,現在立法彌補過去的錯誤,又有何值得反對的地方?

 


以上文章刊於《招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