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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之心 不應盲目求新

過去幾十年,可謂資訊科技發展的大爆發年代,IT技術與產品的進化速度驚人。若把今日大家手中的智能手機,與80年代售價動輒過萬元的大哥大手提電話相比,就不難看出當中所經歷的發展與突破是多麼的神奇。我們其實已經身處於未來世界,使用着「多啦A夢」中的神奇道具。

 

許多人以為做IT科技相關的初創,一定是要做與最新科技相關的東西,走在最前。這一點並不能說是完全錯的。但以筆者創業35年的經驗,我卻覺得盲目追求最新技術並非創科的成功要訣。

 

公司最近更名為MetaFacebook,並非最早出現的社交平台。在它之前,曾有數個類似的平台,用戶不少,勢頭並不比Facebook差。然而,Facebook卻發掘出社交平台的價值,不再單純玩網上社交,而是把用戶分享的功能演變為一種全新的媒體,讓人人都可成為「記者」。從此上Facebook不只是看看朋友的照片,而是可以獲知最新消息、流行話題、緊貼民情、表達意見。Facebook成功把社交平台轉化為社交媒體,於是後來居上,淘汰了比它更早入場的競爭者。

 

Blu-dayDVD等影視光碟普及之前,VHS錄影帶曾流行一時。回想上世紀80年代當家用錄影機初登場時,最先的錄影帶制式並不是VHS而是Betamax,後者由影音界龍頭Sony所開發,畫質更勝於VHS。兩種制式在市場上相爭,但不出幾年,VHS大勝而Betamax沒落,最後連Sony也要轉為推出VHS

 

VHS打敗Betamax的其中一大原因,是早期的Betamax錄影帶只能錄製1小時影片,但VHS錄影帶標準可以錄製2小時,後期配合改良錄影機更可錄4小時或以上。對用家而言,可以錄製更長時數的錄影帶當然更有價值,而錄製電視節目畫質反而是其次,於是消費者紛紛選購VHS

 

以上兩個例子,都驗證了筆者的想法。無論是初創或營運多年的IT企業,在發展業務時固然要對最新的資訊科技有所認識,但卻不應一窩蜂盲目地投向新科技,否則真的有機會「行先死先」。試想想,假設一家第三方錄影帶生產商,在早期要作出決定生產哪一款錄影帶制式時,只是盲目追求最新最快或最好,很可能就會選擇投向Betamax;日後就會發覺,那是個很錯誤的決定!

 

因此,筆者向來對認識新科技絕不抗拒。這些年來,曾經是「新科技」的Wifi(無線網路技術)、Cloud Computing(雲端運算技術),以至最近流行的Crypto(虛擬貨幣)、NFT(非同質化代幣)、Metaverse(元宇宙)等,在它們初出現時我們都會研究涉獵。但是否第一時間就決定要公司投向該些科技、發展相關應用產品,還需時間多作了解,慢慢發掘該些科技對企業及客戶有何價值。當找到價值所在之時,才是我們的開創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