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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事務所】全球面對互聯網假資訊的挑戰 (下)

由於篇幅所限,筆者於上期跟讀者只能夠探討目前全球正充斥互聯網假資訊的情況;由於情況漸趨嚴重,部分國家因而作出相關監管。

例如新加坡為了打擊假新聞、假消息的傳播,早前於4月向國會提交《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目的是「遏止假新聞的傳播,確保真實的言論和思想不會埋沒在網絡假訊息之中,從而破壞民主進程」。法案規定,惡意地發布損害新加坡利益的違規內容,有關平台將被罰款最多100萬新加坡元,發布者將面臨罰款甚至可能被判監禁最高12個月。

是次法案被稱為「奧威爾式法案」( Orwellian Law ),意思是指其提倡的限制與奧威爾所著《1984》小説中所描述的極權社會情況相似。有關法案引起網絡平台和新聞業界反響,兩者關注法案實施後將鉗制新聞及言論自由,亦變相鼓勵平台自我審查,形成寒蟬效應;再加上法案中更列明各政府部門的首長有權判斷新聞是否有違規內容,雖然不服者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訴。然而,這項法案已被視為政府打壓新聞自由的工具。互聯網是講求資訊自由,對於鋭意透過創新科技成為全球首個「智慧國」的新加坡而言,無疑構成一種障礙,部分人憂慮法案實施後將進一步威脅新聞及資訊自由,甚至淪為政府打壓異見的工具。

除新加坡外,其他國家如中國亦有相關的措施,最近中國政府公布一個新的規定措施,進一步收緊網絡媒體相關限制,特別是在虛假訊息方面的傳播,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文化和旅遊部,以及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早前聯合發布《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當中針對虛假新聞和訊息的製作和發佈作出更廣泛的限制,列明如果服務供應者以及使用者利用人工智能和虛擬實景等技術,製作、發佈或傳播非真實的影片媒體,必須加上明顯標示;而對於虛假新聞,則嚴格禁止利用相關技術製作。

總結,社會需要面對資訊自由、資訊流通、公眾知情權等不同範疇的角力,在真偽難辨的時代,讀者亦有責任時刻保持警覺,對所有新聞及消息持有批判求真的態度,每位互聯網用戶應多想一步,考慮消息及消息來源的可信性,和該消息對於社會的潛在影響。分享平台如Facebook亦應主動做好查證工作,而非任由煽情、虛假新聞在平台上廣傳。至於政府方面,筆者認為單靠管制並非一個與時並進的做法,只有透過開放資訊流通和公眾知情權得到充分保障,公民社會才可茁壯成長。各地政府在立法之先應以公眾教育為主軸,培養公民求真的素養才是王道,儘管要制訂法例,亦應該將資訊自由的影響減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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