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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學做人,後學做事

筆者在職場打滾二十多年,當過小職員也曾當過跨國企業的管理人,有幸見盡巴閉老闆、叻人、醒目仔。這些人的特質既聰明、有學識、具洞察力又有感染力。但通常他們亦會比較自負又沒耐性,極端些更會目中無人,極度自我。如果你有個咁既老闆,恭喜你!因為從好的方面去想,你可以從他們身上學到好多好野,能吸收到他們的智慧和實戰經驗可令你終身受用。對於他們的無理取鬧,Well,你一係就同佢據理力爭 (但筆者絕不建議,因為面對咁既老闆你已輸九成,因為他們絕不輕易妥協,最好的方法是引導他們自發錯誤);一係就忍佢,就當係人工包埋。但筆者也曾遇過一些同輩同級的同事和合作伙伴,他們有一定的處事能力卻欠缺待人處事態度,很多時他們會有一些不錯的意見,但因為他們態度惡劣,不懂尊重別人,往往把事情弄得複複雜雜,浪費大量時間處理人事問題,卻沒把實事做好,事倍功半。

學識重要,學養更重要,筆者曾讀『所有一切真正應該學的事,我早在幼稚園就已經學過了!』一書 ( All I really need to know I learned in kindergarten by Robert Fulghum),一些很簡單的幼稚園學問已經很足夠,包括守信、守時、誠懇、誠實、謙虛、禮貌、講早晨、雙手接/遞東西,太多東西,講易行難,尤其是要拿捏到發自內心,而非虛偽浮誇,有多少可以真正做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