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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僱兼職人士要報稅?

有些人愛自由,就找些兼職、自由職、當補習老師、私人導師、在家辦工( Home office )的撰稿人或的士司機。以上的人士一般都沒有申請商業登記證,理所當然的不會收到報稅表,因而有「無須報稅」的錯覺。又坊間有流言說自僱人士不用供強積金及報稅。這期實是個美麗的誤會。

 

一般而言,除了兼職或從事園藝擦鞋等人士外,所有營商者都需要申請商業登記證。因此,若當局「嚴格執法」,除個人未有申報稅項外,還可加控未有商業登記的罰單。當然,為親戚孩子提供私人補習數小時等行為一般不會被視為營商行為。

那報稅後是否一定要交稅呢?這也不一定。因為個人每年有12萬元的個人免稅額,所以年收入少於12萬元者則不用交稅(已婚人士為24萬元)。而且,在其他免稅額的加持下,個人的稅負亦比世界各地很多地方為低。稅局在處理薪俸稅(個人入息稅)時亦會自動按較低稅額處理,所以一般人不需特地為計算免稅額而煩惱。

根據香港法例,如果香港公司在一個年度內支付香港個人不少於25,000元時,公司需要在表格IR56M作出申報。如個人收不到任何報稅表。則個人可以以書面通知稅局當年有收入,稅局就會發出稅單。

請注意,由於香港法例定明納稅人有義務自行申報收入,如納稅人未有自行申報,稅局有權對當事人作出民事或刑事檢控。為免個人因未報稅而要受到行政處分,如對報稅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致電稅局1878088或1878022查詢。當然,一般查詢是不含法律支援服務的。當局只會提供想關法例而不會對法例作出任何法律意見。如果己報稅但發現有錯誤的地方,可以直接按評稅通知書左上角的電話聯繫評稅主任查詢。

另外,未有申請商業登記的罰款是以日計算的。所以如果你正在香港營商,請先查詢是否需要作商業登記。

 


文:譚震海〔倫敦政經學士、工商管理碩士。寶德隆企業服務 ( 香港 ) 有限公司稅務主管。曾在四大會計師事務任職,擁有豐富的諮詢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