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一批法律系畢業生,帶着期待與幾分不安踏入律師樓,展開見習律師生涯。按照《法律執業者條例》及其附屬規例,要成為香港執業律師,必須完成規定見習期,並由具資格的指導律師簽署證明,確認見習律師已接受適當及充分訓練,具備基本專業能力與操守,方可申請認許。
不少同學在修讀法律期間,已在律師樓擔任暑期助理或兼職法律助理,這往往為日後的見習生涯帶來優勢。課堂上學的是原則與理論,律師樓內面對的卻是真實客戶與實際風險。能夠早一步接觸文件草擬、案件流程與客戶溝通,學生會更易理解法律如何在現實世界運作,也更清楚自己適合哪一個發展方向。這些經驗雖然未屬正式見習,卻往往為將來打下良好基礎。
進入兩年的見習期後,學習將轉趨具體和深刻。見習律師須要接觸不同範疇的工作,例如訴訟程序、物業轉讓、公司及商業事務、遺囑與遺產承辦等。制度設計的原意,是希望年輕律師建立廣泛基礎,而不是過早局限於單一專門範疇。法律問題往往牽涉多方面考慮,若沒有整體視野,便難以周全判斷。
在我那個年代,見習律師的學習方式更帶點傳統師徒色彩。除了辦公室工作外,還要跟師傅出庭旁聽。出入法院時,替師傅提着公事箱幾乎是理所當然的事。那不只是體力上的付出,更是一個近距離觀察與學習的機會:坐在法庭後排,看着師傅在庭上沉着應對,比任何課堂講解都來得深刻。不少庭上技巧與臨場判斷,正是在這些默默跟隨的日子裏慢慢體會出來。
我仍記得初入行時的一封信。那天我花了一整天時間草擬一封回覆信,自以為字斟句酌、結構嚴謹,滿懷信心交給師傅。翌日取回文件時,整頁幾乎被紅筆劃滿,內容大幅刪改,幾乎全盤重寫。當下難免沮喪,但冷靜下來後,我開始逐句比較修改前後的版本,思考他為何大幅改動。那一次挫敗,反而成為我進步最快的一課。
其後,我養成了一個習慣。每當師傅發出重要信函,我都會向他的秘書借來副本細讀,暗中研究他的行文風格與結構安排。那個年代沒有隨手可得的「範本」,只能靠觀察與反覆推敲慢慢領悟。時至今日,情況已大不相同。新一代見習律師可透過AI輕易取得各類範本信函或文件草稿,這無疑提高了效率,但範本永遠只是起點,而不是答案。若缺乏對法律原則與風險的理解,再漂亮的格式也可能隱藏漏洞。真正的專業能力,仍然來自對每一個字句背後意義的掌握,以及對案件整體策略的思考。科技可以協助草擬,但不能取代判斷。
當見習期屆滿,指導律師在證明書上簽署確認,那一筆簽名承載的,是對專業能力的認可與信任,代表這名見習律師已準備好獨當一面。過往律師行有個傳統:當見習律師正式獲認許成為執業律師後,會宴請全公司同事慶祝。那並非炫耀,而是一種感謝與承諾,同時象徵自己由受教者轉承擔者。雖時代變遷,新一代律師未必沿用此做法,但團隊傳承與尊重仍值得珍惜。
見習期的真正價值,不在於處理了多少案件,而在於是否建立穩固的專業根基。從跟隨師傅出庭、提着公事箱,到被紅筆劃滿的草稿,再到今天面對人工智能帶來的便利與挑戰,每一段經歷都在塑造一名律師的判斷力與謙遜。當有一天能在證明書上為下一代簽名時,回想當年被劃滿的信,便會微笑明瞭——成長是這樣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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