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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宇侓師

張志宇律師—現為執業律師及張志宇律師行創辦人,自1994年投身法律界,具豐富訴訟及法律諮詢經驗。服務範疇涵蓋刑事、遺產、意外索償、商業訴訟、離婚及業主立案法團事宜,致力以專業精神協助客戶解決各類法律問題,廣受業界及客戶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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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系學生到執業律師:見習之路的成長與傳承

每年都有一批法律系畢業生,帶着期待與幾分不安踏入律師樓,展開見習律師生涯。按照《法律執業者條例》及其附屬規例,要成為香港執業律師,必須完成規定見習期,並由具資格的指導律師簽署證明,確認見習律師已接受適當及充分訓練,具備基本專業能力與操守,方可申請認許。    不少同學在修讀法律期間,已在律師樓擔任暑期助理或兼職法律助理,這往往為日後的見習生涯帶來優勢。課堂上學的是原則與理論,律師樓內面對的卻是真實客戶與實際風險。能夠早一步接觸文件草擬、案件流程與客戶溝通,學生會更易理解法律如何在現實世界運作,也更清楚自己適合哪一個發展方向。這些經驗雖然未屬正式見習,卻往往為將來打下良好基礎。                     進入兩年的見習期後,學習將轉趨具體和深刻。見習律師須要接觸不同範疇的工作,例如訴訟程序、物業轉讓、公司及商業事務、遺囑與遺產承辦等。制度設計的原意,是希望年輕律師建立廣泛基礎,而不是過早局限於單一專門範疇。法律問題往往牽涉多方面考慮,若沒有整體視野,便難以周全判斷。                                在我那個年代,見習律師的學習方式更帶點傳統師徒色彩。除了辦公室工作外,還要跟師傅出庭旁聽。出入法院時,替師傅提着公事箱幾乎是理所當然的事。那不只是體力上的付出,更是一個近距離觀察與學習的機會:坐在法庭後排,看着師傅在庭上沉着應對,比任何課堂講解都來得深刻。不少庭上技巧與臨場判斷,正是在這些默默跟隨的日子裏慢慢體會出來。                                                          我仍記得初入行時的一封信。那天我花了一整天時間草擬一封回覆信,自以為字斟句酌、結構嚴謹,滿懷信心交給師傅。翌日取回文件時,整頁幾乎被紅筆劃滿,內容大幅刪改,幾乎全盤重寫。當下難免沮喪,但冷靜下來後,我開始逐句比較修改前後的版本,思考他為何大幅改動。那一次挫敗,反而成為我進步最快的一課。             其後,我養成了一個習慣。每當師傅發出重要信函,我都會向他的秘書借來副本細讀,暗中研究他的行文風格與結構安排。那個年代沒有隨手可得的「範本」,只能靠觀察與反覆推敲慢慢領悟。時至今日,情況已大不相同。新一代見習律師可透過AI輕易取得各類範本信函或文件草稿,這無疑提高了效率,但範本永遠只是起點,而不是答案。若缺乏對法律原則與風險的理解,再漂亮的格式也可能隱藏漏洞。真正的專業能力,仍然來自對每一個字句背後意義的掌握,以及對案件整體策略的思考。科技可以協助草擬,但不能取代判斷。                                     當見習期屆滿,指導律師在證明書上簽署確認,那一筆簽名承載的,是對專業能力的認可與信任,代表這名見習律師已準備好獨當一面。過往律師行有個傳統:當見習律師正式獲認許成為執業律師後,會宴請全公司同事慶祝。那並非炫耀,而是一種感謝與承諾,同時象徵自己由受教者轉承擔者。雖時代變遷,新一代律師未必沿用此做法,但團隊傳承與尊重仍值得珍惜。 見習期的真正價值,不在於處理了多少案件,而在於是否建立穩固的專業根基。從跟隨師傅出庭、提着公事箱,到被紅筆劃滿的草稿,再到今天面對人工智能帶來的便利與挑戰,每一段經歷都在塑造一名律師的判斷力與謙遜。當有一天能在證明書上為下一代簽名時,回想當年被劃滿的信,便會微笑明瞭——成長是這樣開始的。 (以上僅為一般資訊,不可作為法律意見。) ...

業主立案法團法律顧問在大廈管理中的角色與實務挑戰

在香港,大廈及屋苑管理涉及龐大的業主群體及複雜法律關係。業主立案法團成為核心架構,其運作是否合規,直接影響全體業主權益。法律顧問的角色,便是協助法團在法律框架內履行職能,提供專業意見,減低風險,避免訴訟。 實務上,法律顧問多透過年度合約(Annual Retainer)聘用,而非臨時委任。此安排讓法律顧問持續掌握大廈背景資料、公契內容及管理歷史,即時應對日常事務、決策或爭議,提供準確意見。此制度能協助法團前置風險管理,而非事後被動應訴。 法律顧問的首要職責,是確保法團決策及行動符合《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及其他相關法例,並處理與大廈公契(Deed of Mutual Covenant, DMC)之間的關係。要注意:法例與公契內容可能不一致,甚至存在差異或衝突。法律顧問須協助法團判斷法律優先規範,避免僅憑公契而違法。  大廈管理高度依賴司法實務的法律範疇。多年來,法院累積了大量判例,涉及法團權責、公契詮釋及業主關係等。這些判例往往影響公契的應用,甚至修正某些表面上看似清晰的管理安排。法律顧問須持續跟進最新判例,將司法觀點納入意見,確保法團運作符合成文法及法院詮釋。 在大廈的日常管理中,法律顧問須與物業管理人緊密合作。物業公司負責執行法團決議、處理日常行政及維修工作,而法律顧問則從法律角度審視相關安排是否符合公契及法例要求。透過清晰分工及有效溝通,可避免管理決定出現法律漏洞,亦有助物業管理人在執行職務時有章可循。 在眾多大廈管理爭議中,樓宇滲水問題最為普遍。當單位滲水時,受影響業主往往追究責任,並質疑究竟應由樓上業主或是法團承擔責任。其實,關鍵在於滲水源頭。如滲水涉及私人喉管,責任一般由樓上業主承擔;但若牽涉公共喉管、防水層或其他公共結構,法團便可能要承擔維修責任,甚至成訴訟一方。法律顧問在此類爭議中,須協助法團分析責任歸屬、評估風險,並建議合適的處理方向。 費用分攤亦易生爭議。當法團進行大型維修,或須動用資金支付法律費用時,分攤基準便成為焦點。究竟應按各單位在土地註冊處登記的不可分割業權分數分攤,或是依照大廈公契所訂明的管理份數計算?其實並非由法團自選,須嚴格遵循公契。若違規,收費合法性易被挑戰,法律顧問須協助法團準確解讀公契,確立合適機制。 在召開業主大會、通過決議及執行重大工程時,法律顧問也可協助法團檢視相關程序是否合規,包括會議通知、表決門檻及法團權限等。程序細節一旦處理不當,便有機會成為日後訴訟的爭議點。 總括而言,法律顧問在業主立案法團中的角色,已從過往事後處理糾紛的輔助角色,演變為大廈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長期專業夥伴。他們須透過年度制度、與物管合作、全面掌握法例、公契及判例,助法團在合法、透明、穩健的基礎上運作,保障業主共同利益,促進香港大廈管理健康發展。 (以上僅為一般資訊,不可作為法律意見。) ...

法律行政人員的專業角色與有限出庭權

在法律行業中,法律行政人員(Legal Executive)一直被視為律師團隊的中流砥柱。他們既是律師的得力助手,也是連繫法庭、客戶與律師樓日常運作的重要橋樑。一名經驗豐富、做事細心的法律行政人員,往往能大幅提升案件處理的效率與質素。 在香港,法律行政人員並非單純的「文職人員+法律知識」那麼簡單。按照香港律師會及不同院校對職銜的界定,「法律行政人員」是獲律師會承認的專業職位,須完成指定課程並符合學歷及語文要求,方可在律師行內正式使用這個稱號。其工作範圍相當廣泛,包括草擬法律文件、進行法律研究、整理證據及案件時間表、與客戶跟進案件進度,以及協助準備法庭文件及聆訊安排等。 近年,法律行政人員的專業角色更進一步獲得制度上的肯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於2025年修訂實務指示第14.1及第27號,重申符合資格及經驗要求的法律行政人員,在具出庭權律師督導下,於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的內庭,可就無爭議申請或排期為3分鐘聆訊的申請,享有「有限出庭權」。這項安排不但提升了法律行政人員的專業認受性,也讓他們在特定程序中,直接代表律師行處理法庭事務。 從實務角度而言,法律行政人員既要「向內」支援律師團隊,也要「向外」面對客戶和法庭程序。一方面,他們要協助律師草擬法律文件,整理證據、準備聆訊文件夾和法庭文件,確保所有文件符合程序與時限要求。另一方面,他們會接觸大量當事人與證人,安排會面、解釋案件進度及基本程序,協助客戶準備證人陳述書,在某些情況下更會出席簡單法庭聆訊或保釋申請,成為客戶與律師之間的重要溝通橋樑。 要投身此專業,單靠對法律的興趣並不足夠。申請人一般須修讀獲香港律師會認可的法律行政相關課程,並符合公開考試及英語能力要求。現時,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的法律及行政學高級文憑、法律行政人員專業文憑、工商及法律學高級文憑,以及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HKU SPACE)及香港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與ILEX合辦的法律行政相關高級文憑及專業文憑等,已被律師會列為符合「法律行政人員課程基準」。 在入學要求方面,一般要求申請人於香港中學文憑試(HKDSE)中有5科成績組合達到規定水平,當中英國語文至少第3級,其餘科目亦須達一定等級。由於法律文件多以英文撰寫,須嚴謹、準確,日常又要以中文與客戶解說複雜程序和風險,若中英文書寫及表達能力未達專業水平,工作壓力會非常大。 踏入職場後,法律行政人員需累積最少3年法律工作經驗,並符合由律師會及實務指示所要求的學歷和課程基準,才有機會在上述指定內庭程序中享有有限出庭發言權。這不單止是工作範疇的擴展,更是對其專業能力與操守的肯定。 從職涯路向來說,法律行政人員既可以選擇在此專業崗位上深耕,隨着經驗累積在律師樓或司法機構承擔更複雜的案件與管理工作。也可以邊工作邊進修,日後報讀專業法律資格課程,最終晉身為律師。對許多希望提早接觸實務,又暫未決定是否投身前線訟辯的年輕人而言,法律行政人員不但是一份專業而穩定的工作,更是一條通往更高法律專業資格的實戰通道。 (以上僅為一般法律資訊,不可作為法律意見。) ...

法律探訪第一線:獲授權書記的角色與爭議

在香港法律制度中,「獲授權律師行書記」(Authorised Solicitors’ Clerk)是一項承擔重要責任的專業職務。雖然其身份並非律師,但在協助法律團隊接觸被羈押人士的過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對具備紀律、良好人際溝通技巧及希望在刑事法律領域發展的人而言,這是一個理想的職位。 獲授權書記的職務包括協助律師進行法律探訪、收集初步資料、與羈留機構聯絡等。在羈押場所中,書記有可能是法律團隊最先接觸當事人的代表,其表達準確性與專業態度,對案件發展有實質影響。很多律師行會在他們的職員當中,選取一些有足夠刑事案件經驗、有責任心、有良好溝通能力的律師助理,協助他們申請成為獲授權書記,方便他們協助律師進出監倉及羈留中心。 申請人要成為獲授權書記,首先須獲律師行支持,並填交律師會指定的申請表格,其中包括授權警方提供其刑事紀錄的同意書。由於書記須進入警署、懲教署等羈留場所進行法律探訪,律師會必須確保申請人具備良好品格及誠信。所有申請隨後會交由律師會轄下的 Consents Committee(同意委員會)審批,決定是否將申請人列入《獲授權書記名單》,並視乎需要加入條件。 法律界對誠信的要求極高,故制度中特別關注申請人是否曾涉及「不誠實罪行」(Dishonesty Offences),例如盜竊、詐騙、虛假文書等。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第53(3)條,律師行在聘用曾被定罪不誠實罪行的人士前,必須先獲律師會批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案底因《罪犯自新條例》已失時效,此限制仍然適用。 然而,制度並非完全杜絕有刑事紀錄者加入成為獲授權書記。只有「不誠實罪行」受規則規管,其他類型的定罪例如與秩序、傷人或其他非欺騙性質的罪行,律師會會按個別情況決定。申請者最重要的是誠實申報背景。若隱瞞紀錄,一旦在審查中揭發,反而會失去信任,影響獲批機會。 獲授權書記制度旨在提升法律服務效率,但同時亦容易因品格問題引起爭議。2024年上映的電影《誤判》,故事原型之一是2016年的著名「馬家健案」。片中涉事書記擁有多項案底,但仍能參與羈押探訪,引發社會質疑。 電影雖作戲劇化處理,但其核心訊息正正反映了真實制度的風險:若參與法律探訪的人員未能準確、誠實地傳遞資訊,或若其背景未經妥善審查,都可能增加誤判的機會。這不但是個人誠信問題,更涉及整個申請及審批程序有否得到嚴格的落實。 要成為獲授權書記並非單靠個人能力,更須具備誠信與責任感。對求職者而言,誠實申報及遵守制度規範是入職的基礎;對律師行而言,嚴謹審查及遵從法律要求則是維護制度公信力的關鍵。只有當雙方都恪守專業標準,獲授權書記制度才能有效保障被羈押人士的權利,維持法律程序的公平與可靠性,並避免誤判風險在制度缺口中出現。 (以上僅為一般法律資訊,不可作為法律意見) ...

律師團隊的不可或缺角色——Paralegal(法務助理)解析

作為律師,多年來與各類法律專業人員共事,其中Paralegal(法務助理)是律師團隊中不可或缺的助手。這個職位雖非律師,但其在法律事務所內負責的工作細緻繁多,直接影響案件進展的效率與質量。因此今回想談談Paralegal的職責範疇及應具備的必要條件,讓大家更了解這個重要崗位。 首先,讓我們了解法律界內的主要工種。正式律師是完成法律學士學位和法學專業課程之後,經過見習律師訓練,方能獨立執業。其次是Legal Executive(法律行政人員),他們亦需修讀特定課程並考取牌照。而Paralegal則是無需特定課程資格,但在日常法律事務中承擔大量基礎且不可缺少的工作。 Paralegal主要負責格式化法律文件的草擬和審核準備,這包括簡單信件、各類法律文件與大量案卷資料和影音檔案的整理,這些工作對細心度和條理性有極高要求。此外,他們亦成為律師與客戶之間的橋樑,負責接收和傳遞案件信息,迅速且準確地反饋律師回覆,提升事務所的溝通效率。 Paralegal在律師工作中發揮著重要支援作用,協助律師節省時間、減少疏漏。律師專注於法律分析與案件策略,Paralegal則確保文件準備和溝通環節的有序進行。 成為優秀Paralegal需具備良好的文字和溝通能力,無論中英文書寫均須清晰準確。雖不必要求法律學位,但文科或與文字密切相關科目有優勢。最重要的是細心,能將龐雜資料分門別類,迅速掌握內容,避免「水過鴨背」,確保文件準確及時。 面試時,律師樓會主要關注履歷背景與興趣,有些律師樓亦會就應徵者手寫填表的字跡整齊程度,推敲做事條理與嚴謹度。由於律師樓工作節奏快,反應速度與理解力亦是評估重點,若需重複解釋仍無法理解,難以勝任。團隊合作精神和職業操守尤為重要,法律業務涉及高度保密,因此初入行者切忌以客戶檔案作為八卦話題,否則嚴重影響事務所信譽。 其實,法律界新人無論擔任哪個職位,都必須注意以下幾點,以助穩步成長。 首先,謙虛服從是法律行業的基本要求。法律工作節奏快且流程多,必須嚴格遵守律師樓既定的制度和規程,只有融入團隊系統,才能確保工作質量及效率。新人應保持學習狀態,虛心聽從指導,避免孤軍作戰。 其次,掌握基本實務操作技能是必須的。從熟練使用各種常用的文書軟件,以及影印機、傳真機等基礎設備,到懂得在律師事務所的伺服器系統中妥善儲存與管理電子及紙本檔案,這些技能確保了所有文件的完整性與可追溯性,對案件資料的整理與調閱至關重要。 另外,扎實的溝通能力及責任心同樣重要。法律工作涉及大量與客戶、同事、法院等溝通,新人須保持清晰、有效的表達與聆聽,並嚴守職業操守,保密工作資料,維護律師樓專業形象。 然而,在法律這個專業領域,工作表現固然重要,但職場修養往往更能決定一個人的發展高度。所以我經常建議新人「先學做人再學做事」,尊重職場的禮節,懂得分寸,才能在團隊中建立良好信任,有利職場長遠發展。 ...